《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工作小組

組長

政務司司長

非官方委員

(按英文姓氏字母排序)

區佩兒女士, MH
陳偉倫先生
張瑞祺女士
蔡德昇先生, JP
方心女士
洪雯議員
葉傲冬先生, BBS, JP
鞠頴怡女士
郭永強先生, BBS, MH, JP
林德興先生, JP
李鑾輝先生, BBS, JP
莫仲輝先生, BBS, MH, JP
彭韻僖女士, BBS, MH, JP
孫澎先生
譚靖軒先生
湯修齊先生, BBS, MH, JP
楊全盛先生, JP

官方委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政府新聞處處長
工業貿易署署長
法律政策專員

職權範圍

  1. 就在本地和海外進行的《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其相關事宜推廣工作的整體計劃和策略,提供指引。
  2. 為各有關方面提供交流意見的渠道。
  3. 協調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的推廣工作,並促進彼此間的合作。
  4. 討論推廣相關工作計劃,並加以審核。
  5. 監察、評估和檢討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所推行的各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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