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外地區人士工作小組

官方成員

政府新聞處代表
律政司代表

非官方成員

蔡德昇先生, JP
方心女士
林德興先生

職權範圍

  1. 根據實際情況,不時檢討就香港以外地區人士所訂立的推廣《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其相關事宜的策略,並向憲基廣會匯報需要作出的轉變,以待批准。
  2. 統籌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政府部門和其他各界講者在海外的相關推廣工作,並提供輔助。
  3. 監察、評估和檢討在海外推行的相關推廣活動,並定期向憲基廣會匯報進展。
  4. 倘工作小組獲撥資源,考慮和批核所得資源的用途。
  5. 在適當情況下,促進與社團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流經驗。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