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作小組

官方成員

公務員事務局代表
公務員學院代表
律政司代表

非官方成員

張瑞祺女士
蔡德昇先生, JP
方心女士
洪雯議員
葉傲冬先生, BBS, JP
林德興先生
孫澎先生

職權範圍

  1. 根據實際情況,不時檢討就公務員所訂立的推廣《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其相關事宜的策略,並向憲基廣會匯報需要作出的轉變,以待批准。
  2. 根據商定的策略,擬定為公務員而設的相關推廣工作計劃。
  3. 監察、評估和檢討為公務員而設的相關推廣活動,並定期向憲基廣會匯報進展。
  4. 在適當情況下,促進與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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