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

李慧琼议员, GBS, JP

非官方委员

(按英文姓氏字母排序)

蔡德升先生, JP
顾敏康教授, JP
郭永强先生, BBS, MH, JP
邝美云女士, JP
刘智鹏教授, BBS, JP
李銮辉先生, BBS, JP
李子树先生
彭韵僖女士, BBS, MH, JP
汤修齐先生, MH, JP
黄锦良先生, BBS
王惠贞女士, GBS, JP
杨勇先生

官方委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政府新闻处处长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
工业贸易署署长
法律政策专员

职权范围

  1. 协助制订在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计划和策略,并定期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及寻求指引。
  2. 根据实际情况,监察、评估及检讨根据商定策略开展的各项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并适时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进展。
  3. 促进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推广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
  4. 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及处理与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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