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及学生工作小组

官方成员

教育局代表

非官方成员

区佩儿女士
张瑞祺女士
蔡德升先生, JP
方心女士
郭永强先生, BBS, MH, JP
莫仲辉先生, BBS, MH, JP
彭韵僖女士, BBS, MH, JP
汤修齐先生, MH, JP

职权范围

  1. 根据实际情况,不时检讨就教师和学生所订立的推广《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及其相关事宜的策略,并向宪基广会汇报需要作出的转变,以待批准。
  2. 根据商定的策略,拟定为教师和学生而设的相关推广工作计划。
  3. 根据商定的策略,并在资源许可下,考虑和审批非政府机构、学校和院校的拨款申请。
  4. 监察、评估和检讨为教师和学生而设的相关推广活动,并定期向宪基广会汇报进展。
  5. 在适当情况下,促进与非政府机构、学校和院校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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