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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序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政治體制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二節 行政機關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四節 司法機關
第五節 區域組織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五章 經濟
   
第一節 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
第二節 土地契約
第三節 航運
第四節 民用航空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七章 對外事務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第九章 附則
   
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附: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
   
附: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